漳师学[2007]14号
关于严禁学生组织和个人开展非法包车与售票活动的通知
各系:
近来,我院有个别学生组织和个人在节假日及放假期间,未经学院批准在学生中进行非法包车与售票活动。因为价格较低,吸引了许多学生乘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严禁组织和个人非法包车与售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我院学生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学生中进行非法包车与售票活动,为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和返乡提供包车与售票服务。
2、确因教学或组织活动需要包车的,须先按《漳州师范学院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到正规的汽车运输公司租用有安全保障的车辆,签定租车协议,办好完整的包车手续。
3、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组织和个人擅自在学生中进行非法包车与售票活动的,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发生安全事故的,除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各系要加强学生组织和个人非法包车与售票活动的教育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学生组织和个人非法包车与售票活动。要利用班会等各种会议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搭乘学生组织和个人非法包用与售票的车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漳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漳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漳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