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办理处通知,近期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集体户户口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我校教职工于2015年以前迁入学校集体户但目前不符合条件继续保留在集体户的,将集中进行清理整顿。
户籍能继续保留在集体户的,应符合条件1或条件2 :
1、已婚,但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产(房产在芗城区或龙文区)。
2、未婚,本人名下无房产(房产在芗城区或龙文区)。
满足情况1的请提交材料: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请至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管局窗口开具)。
满足情况2的请提交材料:未婚证明(请至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开具)、本人的无房证明(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开具)。
对于符合条件的,请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保卫处一楼107室。
对于不符合条件继续保留在集体户的,应在10月20日前将户口迁往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房产在芗城区的,请前往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房产在龙文区的,请前往龙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户口未从集体户迁走的,公安机关将统一将户口迁往社区公共户(延安北路5号 )。由于近期恰逢中秋、国庆,且开具无房证明一般需要一周的时间,请大家尽快前往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不明之处,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吴艺煌、欧秀卿,电话:259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