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与校容整洁,改变车辆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按照校党委对新学期工作督办事项《漳师办督2012【021】号-1》的文件要求,我处将对校园车辆停放展开集中整治,从即日起,对校内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一律拖到保卫处暂扣一周处理,一周后凭单位证明和检讨书到保卫处消防与治安科办理退还手续。请系、各部门加强对本系师生、员工的车辆安全管理教育,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好校内交通秩序。
漳州师院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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