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校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闽委教明电〔2009〕6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8月29日至9月4日期间再次对我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时间期限、整改项目的负责人等。现将排查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年级学生的宗教信仰登记工作(表格附后),并对他们的宗教信仰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工作,防止敌对势力、邪教、非法宗教的渗透破坏活动。
二、认真做好关系到师生切身利益等影响我校稳定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特别是开学初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心理障碍等问题的排查。
三、对教室、实验室、网络安全、计算机房、图书馆、用电安全、文体活动场所、基建工程再次地进行检修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学生洗澡、供水用电、食堂饮食卫生、宿舍区间的道路及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
排查时间于8月31日前完成,9月4日前各系各部门以书面报送保卫处综合科。
漳州师范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