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1、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单位、部门领导汇报,并向机关大院保卫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报。
2、任何事故,无论大小均应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单位、部门当班人员及领导应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保卫部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认定结果分析、处理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
3、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依照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已构成触犯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每一起事故发生后,安全小组均应以各种形式在每天、每周的员工例会、管理层例会及安全小组例会上进行分析,并将针对同类问题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