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大院各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机关大院各单位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主办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保卫处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 15号楼 邮编:363000 建议使用IE6以上版本